政府修訂公司法的條例草案今日刊憲,並會在本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會首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指,這份條例草案有助加強企業管治,令規管更妥善,方便營商及法制更現代化,希望草案可於下個年度在立法會獲通過。 今次修訂公司法的條例草案,由二十一部份組成,有超過九百項條文,大方向包括加強董事問責性,及提高股東決策參與度。雖然條文保留上市公司在議決私有化建議時,要數「人頭票」的規定,但同時授權法院有新的酌情權,可在適當情況下毋須考慮人頭票的因素。 現時上市公司議決私有化時,除了須獲最少七成半票數支持,亦須獲過半數、親身出席會議的小股東同意,才可成功私有化。而兩年前電盈(00008.HK)私有化時,發生懷疑種票事件,突顯了現行法例要求數人頭票的安排存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