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黃(00013.HK)計劃分拆旗下在中港兩地的港口業務,以商業信託基金形式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而沒有在港掛牌。和黃解釋,原因是本港的法律或監管制度,並未容許這類產品上市,若本港修訂規則並兼容這類產品,會考慮同時將港口業務在港掛牌。 證監會主席方正回應指,現時在交易所上市的信託基金,只限於房地產信託基金,未來會繼續研究不同的新產品,但暫時未有時間表。 至於市場盛傳,長實將分拆內地用作收租的商廈,以人民幣計價的房地產信託基金形式在港上市。方正說,不知何時會有首隻人民幣房地產信託基金出現,但指若發行商選擇發行人民幣債券或股票,基於投資渠道較少,發行商須考慮如何使用募集得來的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