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公會接納金管局的建議,就改革信用咭業務運作,提出十一項新措施,希望可在三月底前落實。包括銀行不得向十八歲以下,無擔保及入息的客戶發卡;若銀行要加信用咭利率,要在六十日前通知客戶;而客戶若正進行債務重組,銀行不能加信用咭還款利息。 署理銀行公會主席盧重興表示,已就新措施去信銀行,但何時進行第二階段的改革信用咭業務建議,則暫時未有時間表。 金管局指,新措施有助加強保障消費者和提高透明度,局方並會繼續與業界商討,落實其他相關建議。金管局在去年底提出了二十六項,有關改革信用咭業務的措施,銀行界首階段落實了其中的十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