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一名女職員涉以失實言詞,向六名客戶推銷迷債及信貸相聯債券,被控七項欺詐或罔顧實情誘使他人投資罪,區域法院法官今早宣讀判辭,下午判刑。法官表示,案件受到廣泛投資者、政黨及金管局關注,雷曼倒閉有巨大影響,令很多人感到憤怒甚至被出賣,甚至對一向相信的財務機構發洩情緒,案中首名作供的投資者,無法記起六年前與被告討論投資迷債的情況,證供模糊,不能提供事實基礎。 四十七歲的被告張瑰瑰,曾任職中銀個人理財主任,是首名因不良手法推銷迷債而遭檢控的銀行職員,控罪指被告在05年至08期間,多次誘使散戶投資迷債及信貸相聯債券,並向投資者宣稱有關產品低風險,不會損失本金,涉及投資金額逾六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