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修訂股價敏感資料披露的草案內容,在今早的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有議員擔心,上市公司若商討重大交易,會有不同的專業代表參與,董事局難以監察資料外洩問題。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區璟智指,上市公司在進行重大交易時,應與專業人士訂明保密條款,若參與商討的人士違反保密規定,證監會可作出調查。她又指,上市公司進行重大交易商討時,雖然暫獲豁免披露相關資料,惟一旦資訊外洩便應盡快補救。 政府建議立法,上市公司在知悉任何股價敏感的資料,便要盡快作出披露,違反規定的公司或董事,最高罰款八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