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說,會用約三億元,讓發展局在未來幾年,與社會共同研究,除了填海及發展岩洞之外,如何增加土地供應,包括工程可行性、成本效益及市民接受程度等。他又說,會檢視維港以外,曾經被考慮用作填海的地點,亦會同步尋找適合填海的地方,並會制訂長遠策略性規劃,在具備發展潛質的岩洞地段預留位置,研究將污水處理廠及配水庫等政府設施,遷往岩洞的可行性,以釋放土地作房屋及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