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HK)上市委員會,公開批評富士康(02038.HK)違反上市規則,指公司在零八年中,已知悉純利將顯著倒退,但沒有在合理情況下盡快發出盈利預警。 交易所的聲明指,雖然在零八年五月份,管理層已掌握到盈利將顯著減少,而當時,證券分析員普遍估計富士康盈利增長百分之三至三成,其後更傳出公司將尋求在台灣作第二上市,令股價在零八年八月初,五日內急升兩成半。 不過,富士康在八月七至十二日的六日內,三度發出不明股價異動原因的標準通告,惟公司在八月十五日卻發出盈利預警,導致翌日股價急挫兩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