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的工作報告披露,截至去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合共逾十萬七千一百幾億元人民幣。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有六萬七千幾億元人民幣,佔約六成二,擔保責任的有二萬三千幾億元人民幣,佔近兩成二。劉家義表示,地方政府債務在舉借和管理等方面都缺乏規範,大部份債務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而且部份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以及地方融資平台公司數量多,管理不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