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說不宜強制銀行暫收分期付款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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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6-29 13:5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6-29 16:21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消費者以信用卡作分期付款,事實上是向發卡銀行貸款用作預繳,銀行並不涉消費者與服務供應商的交易,認為賦權消委會,或任何行政機關承擔仲裁角色,強制銀行,當消費者與服務供應商出現糾紛時,暫停收取還款,並不適當。蘇錦樑表示說,打擊不良營商手法的立法建議,執法機關可提出刑事及依民事途徑,處理虛假商品說明及不良營商手法,消委會繼續擔當調解角色,預期調解工作成效將會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