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議案,提高強積金最低供款下限至六千五百元,今年十一月生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建議是為確保最低工資實施後,低收入人士毋須負擔強積金供款;由於建議涉及二十多萬僱主,需要調整供款系統,認為給予四個月時間僱主準備,是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