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最新解釋,本港H股的個人股東,在收取股息時,只須繼續繳付百分之十的股息稅,而非如一些H股公司所理解,要扣兩成的做法。港交所今天將去信上市公司,講述相關安排,亦會向經紀及投資者發出通函。早前國家稅務總局取消境外個人股東的稅務豁免,部分H股公司表明會將派發予本港個人股東的股息,扣起兩成以作為「代扣代繳」相關稅款,稅率較存貨於中央結算,即被內地視為企業股東所須繳的一成股息稅還要高,市場對新措施做法亦存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指,國家稅務總局覆函表示,根據內地和香港的避免雙重徵稅安排,本港的個人股東,就港上市的內地企業派息方面,可按百分之十的稅率扣繳個人所得稅,無需額外辦理申請。不過,若收H股股的在港人士,是其他國家的居民,而其所屬國家與中國稅收協定股息稅率有別於現時一般的百分之十,則要根據相關協定稅率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