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上周剛完成有關淡倉申報制度的諮詢。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雷祺光,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時表示,金融海嘯後,國際監管機制都提出要加強監管淡倉申報制度,以增加市場的透明度,例如英國和澳洲已經推出相關制度,而歐盟亦正在立法階段,認為本港亦須有類似安排。有議員擔心,現時建議若淡倉量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本百分之零點零二,或淡倉市值達到三千萬元,淡倉持有人須每周向證監會申報,申報門檻是否太低。雷祺光表示,當局的建議是參考本港的成交量,認為是合適的水平。雷祺光又重申,若認為市場情況危急,證監會可要求相關人士每日申報持倉量,而沽空申報制度,已包括了恒指及國指成份股,及證監會指定的股份,但不包括衍生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