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討論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的工作進度。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李麗儀表示,委員會建議,在新法例下,所有一手樓都受到規管,包括在地政總署同意方案以內、以外及舊契項目。委員會已初步達成共識,認為這些項目將跟隨現時指引,要求發展商在項目發展三日前,公布價單以及列明優惠條款,而公布買賣交易方面,則要求發展商,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一日內公布資料,較現時五日內的要求嚴謹。她又表示,委員會將如期在十月,提交報告給運輸及房屋局,之後將以白紙條例諮詢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