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銀監會規範銀行銷售理財產品明年起實施
財經
發佈時間 2011-10-09 21:30 最後更新時間 2011-10-10 12:43
內地銀監會公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要求銀行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對理財產品的風險,及客戶所能承受風險的能力,進行評級和評估,並對相關產品銷售、宣傳及銷售人員,進行明確規範。《辦法》訂明,商業銀行不得銷售無風險評級的理財產品;不得將存款單獨作理財產品銷售;不得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於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不得將理財產品與其他產品進行捆綁銷售,以及不得通過理財產品進行利益輸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