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建議發展商售一手樓發虛假誤導資訊負刑責
本地, 財經
發佈時間 2011-10-10 16:48 最後更新時間 2011-10-10 18:56
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委員會,今日向運房局提交報告,建議若發展商在推售一手樓時,發放虛假或誤導資訊,要負上刑事責任,最多可監禁七年,罰款五百萬元,受法例規管的高層人員,包括發展商的董事、經理及秘書等,但受委託推售的地產代理則不在今次規管範圍。
運房局常任秘書長柏志高指,透過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可加強其透明度及公平性。運房局發言人指,會先參考報告,短期內會以白紙草案形式諮詢公眾,完成後會啟動立法程序,希望今個立法年度內,提交法例草議及完成立法工作。而在這些籌備工作完成後,再需要一年時間,成立相關的執法機構,屆時法例才會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