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頭九個月收到七十五宗涉及一手樓銷售投訴,去年全年有七十七宗。消委會歡迎,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委員會,建議將發放虛假或誤導銷售行為,列為刑事化,又贊成準買家預留單位,不應在公布價單前收票,否則會對其他買家不公平,並造成投機活動。

消委會住宅物業消費者問題小組召集人何沛謙認為,一手樓的定義需要更清晰,對於現時買家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撻訂,需要被沒收樓價百份之五的金額,他認為幅度太高,消費者亦應有較長的時間考慮,他又話認為需要設立網上中央登記名冊,實時紀錄交易,包括撻訂情況,讓消費者宣閱,防止虛假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