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下發通知對RQFII作出明確規定
財經
發佈時間 2012-01-04 20:32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1-04 20:32
人民銀行下發通知,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工作,即RQFII,作出明確規定,要求試點機構,選擇一間合資格的境內商業銀行,開立境外機構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分別用於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交易所債券市場交易和股票市場交易的資金結算,專用存款賬戶之間可以劃轉資金,但不得支取現金。證監會、人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聯合發布通知,允許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作為試點機構,運用在港募集的人民幣資金,開展境內證券投資業務,業內視為RQFII業務試點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