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將來《競爭法》實施後,只得六個法定團體,受到法例規管。它們包括香港工業總會 、香港工業總會理事會、梅夫人婦女會、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公司、明德醫院及海洋公園。因為它們從事的經濟活動,與其他商業機構存在直接競爭、影響市場經濟效率,以及提供的服務並非與公共政策相關。其餘575個法定團體則獲得全面豁免。政府指當中超過七成並無從事或只從事少量經濟活動;其他團體所從事的經濟活動或提供的主要公共服務,都與施行政府政策直接有關,例 如醫管局、房委會及貿發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