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發出指引,再放寛銀行的人民幣未平倉淨額上限規定,由即日起,認可機構可在諮詢金管局後,自行設定內部人民幣未平倉淨額上限,取代現行的不得超過人民幣資產或負債的兩成上限。不過,銀行需要向金管局證明,其建議的未平倉淨額自訂上限,就其人民幣業務的性質和規模而言是審慎及恰當。金管局亦將現行可獲豁免受限制的下限界線,由五千萬元人民幣,放寬到一億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