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在下月起實施新措施,解決往來內地與港澳工作個人雙重徵稅問題,列明港澳稅收居民在內地從事相關活動所得,可就符合條件部分在內地免予徵收個人稅,一次取得多個計稅期間的各種獎金、加薪及分紅等,仍應按國內稅收規定的計稅期間,分別情況計算個人稅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