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推出指引,明年起二手樓銷售要以實用面積作標示。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在本台節目表示,新指引可以配合一手樓銷售立法,達至統一和融合。她指,現時地產代理可以從差餉物業估價署,或者土地註冊處的買賣紀錄取得實用面積資料,兩個數字有出入,可能會引起混淆,建議地產代理列明實用面積來源。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潘永祥建議,地產代理優先從差餉署取得資料,因為土地註冊處資料可能包括窗台和冷氣機房。潘永祥指,零八年以後入伙的樓宇,實用面積定義已經統一,相信不會有爭拗。他又指,消費者最希望得知實用面積,相信最終建築面積會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