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否決紐約對沖基金,老虎基金亞洲的申請,令證監會將可以就老虎基金的市場失當行為,進行訴訟,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稍後將公布判辭。證監會執行董事施衛民歡迎裁決,認為是維護了證監會的立場及處理問題個案的策略。

老虎基金在08至09年期間,獲投行人士接觸,知悉建行(00939.HK)及中行(03988.HK)將配股,並承諾會保密,但卻趁機沽空相關股份,違反內幕交易條例,合共獲利一千多萬美元。老虎基金去年底因承認在港涉內幕交易,同意向美國證交會支付約六千萬美元(折合四億七千萬港元)。在本港方面,雖然老虎基金獲高院判勝訴,指證監會沒有召開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聆訊及經律政司提出刑事起訴,但其後證監會在上訴庭得直,今次終院的裁決就令證監會的行動可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