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局宣布一系列加強銀行同業拆息定價機制的措施,以提高透明度及穩健性。金管局要求銀行公會在六個月內,將機制的管理職能交給更具獨立性的財資市場公會,兩個機構需制定清晰的利率報價指引及操守準則,亦只保留隔夜、一星期、兩星期、一至三個月、六個月及十二個月的同業拆息定價,其餘需求較小的分階段停止編制。檢討報價銀行名單,由兩年一次增至一年一次。金管局又會進一步採取額外監管措施,定明負責報價銀行財資管理、風險管控及合規職能的經理,需為報價活動負責,又鼓勵銀行自願參與定價,但會確保有足夠數量銀行報價,定期獨立審計監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