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被新華社旗下刊物記者實名舉報,指在華潤電力收購山西金業資產時,故意開高叫價,以致數十億元國有資產流失,華潤方面繼昨晚發表聲明,指舉報存在惡意誹謗後,表示今日會再發聲明,但現階段不可以透露聲明內容,又說現時未有對實名舉報的記者採取法律行動。華潤電力六名小股東月初就事件入稟本港高等法院,追究華潤電力董事的責任。華潤電力其中一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前律政司長梁愛詩表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亦不評價集團董事長宋林的為人。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關注事件,認為指控具體及嚴重,證監會應向相關人士詢問及跟進。又指今次涉及的是聯營公司,毋須作單獨公告及披露,認為證監會應檢討機制,以適應複雜多變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