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早舉行聆訊,就六名華潤電力(00836.HK)小股東,對公司董事提出訴訟,要求就三年前收購山西煤礦交易,取得相關文件。法官指雙方均太遲提交文件,容許雙方有三個星期作舉證及搜證,法庭之後會再定日期舉行聆訊。在庭上,代表華潤董事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在庭上指,小股東的入稟並不成立,因為董事只是沒有披露部分資料,但不涉及欺詐或利益衝突。代表小股東的內地律師陳若劍指,準備工作已基本完成。而今年四月已在微博,實名舉報華潤事件的內地山西晚報前記者李建軍,今早亦有到庭旁聽,並指下午將到廉政公署舉報華潤董事。對於早前華潤發聲明指舉報內容誹謗,李建軍指歡迎華潤董事與小股東公開辯論事件。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早前被指在華潤電力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併購案中,涉及貪腐,以致數十億元國有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