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內地簽訂第十份CEPA補充協議,包括七十三項便利服務和投資的措施,其中證券方面,允許合條件的港資金融機構,在內地設立合資格的資金管理公司、允許合資格港資金融機構在上海、廣東、深圳,各設立一家兩地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內地亦同意積極研究內地和香港基金產品互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