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公會就獨立審計監管機構方案諮詢會員
財經
發佈時間 2013-10-08 18:30 最後更新時間 2013-10-08 18:30
香港會計師公會副會長陳錦榮表示,雖然同意成立獨立的審計監管機構,以便本港的監管體制與國際接軌,以達致加入國際獨立審計監管機構組織(IFIAR)的門檻。不過,他指,公會並不同意,監管機構以罰款作紀律處分,認為聲譽受損及紀律處分所帶來的民事索償阻嚇性更大。公會行政總監丁偉銓認為,獨立監管機構不應同時負責審查、調查及紀律處分,應有適度分工,紀律處分可交由另一個獨立的委員會作裁決。公會將就其支持的監管模式,向會員諮詢三個月。公會估計,政府會就最終建議,最快明年開始諮詢,預期最快在2015年進行立法。本港審計工作至今沿用業界自我監管的模式,影響其獨立性。雖然本港有財務匯報局,惟局方只有調查權,有別於IFIAR要求,須兼具註冊、日常檢查、調查及紀律處分的四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