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興起炒賣網上虛擬貨幣比特幣,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手發布通知,指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流通使用,並存在較高的投機、洗黑錢及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人行禁止內地金融或支付機構,涉足比特幣交易,包括不能以比特幣為服務及產品定價,亦不可買賣比特幣,人行及本港金管局都呼籲民眾投資或使用比特幣要小心風險,金融管理局表示,比特幣屬高度投機性商品,雖然不受金管局監管,但香港現行法律可制裁牽涉比特幣的盜竊、欺詐或洗錢等違法行為。比特幣的成交價過去一個月急升四倍半,人行通知發出後一個小時,比特幣在內地的成交價一度急跌三成半,由近七千元跌至四千五百元人民幣,其後在六千元人民幣水平喘定 。而在歐洲的交易平台,價格亦一度跌超過兩成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