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主席兼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連同獨資持有的新效控股有限公司,去年十一月被財務公司入稟追討三千三百萬元欠款的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提訊,張震遠未有出庭。法庭要求張震遠盡快償還三千三百七十萬本金連利息,以及一萬二千元訟費。入稟狀指,張震遠在去年四月,透過新效控股借貸三千萬元,但最終只歸還兩個月利息一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