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表示,去年調查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十二家全國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二十六家城市商業銀行的收費問題,發現銀行普遍亂收費,包括在借貸同時收取數萬至上百萬元附加費,或向小型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增加了企業成本。亦有銀行強迫企業簽署協定,把資金委託銀行監管,按貸款金額的一定比例來收費。發改委表示,已處罰六十四家銀行分支機構超過四億元人民幣,並責令退還多收費用四億元,有關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