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證券及期貨條例草案修訂,將在本港設立場外衍生工具市場監管制度,以符合國際要求,並實施一系列改善金融市場規管的技術性措施。新增有關場外衍生工具的受規管活動,包括交易商及顧問的活動,和結算代理人的活動,未來所有本地持牌銀行,需強制申報全部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現有提供資產管理和自動化交易服務等活動的規管範圍亦會擴大,涵蓋場外衍生工具的投資組合及交易。措施將有六個月過渡期,預期最快年底正式實施。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通過有關法案能完善規管制度,提升香港銀行體系的穩定性和透明度,協助銀行抵禦外來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