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指,將在大會審議印花稅條例草案時,提出修訂,商業用戶在置業後三年內,物業都用作公司商業用途,則可以退回相關印花稅,當中不包括出租用途。他希望以此幫助真正想在香港發展的公司在香港紥根。現時他對修訂獲得通過抱謹慎樂觀態度,希望各黨都支持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