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有報導指,深圳計劃在粵港澳自貿區方案中,提出多項與香港在金融方面的合作,包括推動人民幣及港元在區內自由進出,允許香港投資者在區內以人民幣、港元開展資本項下的雙向投資。

中國證券報報道,粵港澳自貿區同時建議,在CEPA框架下進一步對香港金融業開放,包括香港金融企業,進入自貿區設立機構和開展金融業務,降低准入條件,並允許區內金融機構設立離岸業務部,拓展離岸金融業務。

報道又指,前海管理局亦擬推出多項政策,鼓勵港企創新發展,例如研究設立港資企業創新發展基金的可行性,又計劃容許港企享國民待遇,包括中國公民持股逾九成的前海港資企業,在進入外商可投資的產業時,條款與民企看齊,若成功甚至日後有可能在全國廣泛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