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會議,繼續審議雙倍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自由黨張宇人提出,將樓換樓豁免期由六個月延長至十二個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指,若果延長期限,會令業主同時持有新舊物業的時期增至四十二個月,超出徵收雙倍印花稅法定的36個月限制,亦擔心修改會刺激市場。

立法會今日較早時通過民主黨胡志偉提出的修正案,豁免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租戶購回租住單位的雙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