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四日審議雙倍印花稅的條例草案。公共專業聯盟莫乃光代梁繼昌提出修訂,建議本地公司購置非住宅物業,自用三年後,可退回稅款。莫乃光批評,政府不顧買家購買物業的用途,只顧行政方便,操控樓市。民主黨和公民黨都支持修訂,公民黨郭榮鏗認為,可以聚焦打擊炒家,避免影響正當經營的公司。經民聯石禮謙批評反對修訂的議員,犧牲中小企的利益。

不過,民建聯李慧琼反對修訂,認為退稅機制容易被人濫用。同樣反對修訂的工黨李卓人擔心,修訂一旦通過,會發出「減辣」訊息,刺激炒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