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繼續就涉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件作供。許仕仁接受第二被告郭炳江代表律師提問,再次提到顧問期內,無向稅局披露從郭炳江收到的薪酬,其中包括一筆三百萬款項。他同意郭炳江代表律師所講,郭炳江對許仕仁的稅務無興趣,亦不會暪稅,但自己當時認為僱主會有員工薪酬記錄,可以等待郭炳江提供,再在下個稅季申報。對於律師質疑有關解釋是想迴避蓄意逃稅的責任,許仕仁承認是自己責任,當時應該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