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鴻基地產高層涉嫌貪賄案,第二被告郭炳江繼續作供,確認聘請許仕仁做顧問一事,大哥郭炳湘與對方磋商了一段時間。到零三年許仕仁向積金局請辭後,他和第三被告郭炳聯很著緊,曾催促郭炳湘盡快就薪酬金額,及是否容許對方同時向其他機構提供服務,與許仕仁傾妥。郭炳江稱,許仕仁透露過電盈、中信泰富等幾間機構,曾向他招手,當時自己保證,新地提出的酬勞,會與和記、長江及電盈的執董職位看齊,請許仕仁拒絕其他邀請。被問到有否查證有關機構的薪酬條件,郭炳江指,許仕仁不願意講,但有報導披露時任電盈行政總裁蘇澤光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