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與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發表《競爭條例》所要求的草擬指引,諮詢公眾。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說,發布草擬指引,是朝向全面實施條例的關鍵一步,競委會預期,明年上半年完成所有準備工作,為條例全面實施作好準備。

當條例全面實施後,競委會決定一項行為是否違法,會考慮有關行為,是否對消費者或企業造成重大損害,或對香港經濟造成重大影響; 有關行為是否涉及高度集中的市場,並限制了其他企業進入市場或擴張業務; 是否有證據顯示有關企業公然無視法律;以及有關企業過往曾否違反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