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在北京說,滬港通試點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到了最後階段,但未有披露確實的啟動日期;他又通報滬港通權益變動信息披露的要求,指根據QFII規定,境外投資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時,應當合併計算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境內及境外上市股。在境外投資者申請QFII資格時,應當切實履行持股信息披露和禁止短線交易的有關要求。QFII及一致行動人應合併計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同一QFII管理的不同產品的持股情況應當合併計算。

鄧舸進一步指出,投資者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的權益,包括登記在名下的股份,投資者及一致行動人,擁有的權益應合併計算,根據滬港股票互聯互通機制,香港投資者通過滬股通買股票,是信息披露的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