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研究指,一手樓市場誤導和誇大的手法未能消除,營商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主席吳麗萍表示,目前新樓出售後,保養期只有半年並不足夠,應與房委會定下的十二個月保養期看齊,建議延長保養期十二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總幹事黃鳳嫺表示,除了修改法例,行業亦可自發延長保養期。

另外,黃鳳嫺表示,在發表報告後,已安排與業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及地產代理監管局分享,並將報告提交予政府,希望政府就修訂建議,展開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