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慎興業不滿城規會公佈的銅鑼灣與灣仔分區大綱草圖,對旗下10個物業設高度限制,兩年前提出司法覆核被駁回後再度上訴。上訴庭今日裁決,接納希慎的上訴。與訟雙方須於二十一日內,就裁決進行商討並向法庭匯報。

城規會於2011年9月,修改涉及利園、利園二期、希慎廣場、希慎道壹號、希慎道18號、新寧大廈、新寧閣、禮頓道111號、禮頓中心及利舞臺廣場的高度限制。希慎指城規會負責處理規劃及佈局等事宜,無權就個別地皮設下特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