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提出建立最低商業原油庫存制度,確保石油穩定供應。發改委發布指導意見,要求內地所有原油加工企業,應儲存不低於十五日加工量的原油,若國際原油價格超過一百三十美元,可適當降低庫存量,但不得低於十日的加工量。
指導意見要求新建及已投產的企業,在一年內達到最低庫存標準,儲存條件有限的企業,最遲應在三年內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