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批出的公共工程項目,在過去兩個立法年度,由九百億銳降至三十六億,遠低於每年五百億的平均值,而今個立法年度,只是處理上年度積壓的項目,未有新工程獲批。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擔心,財委會審批進度緩慢,影響工程開展進度,令建造業人手錯配問題更嚴重。他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時又指,部分工程設有投標期限,例如蓮塘香園圍項目,已在十二月底屆滿,需要重新招標,未能估計對工程成本的影響。

陳家強又指,財委會因為有議員拉布,令爭議性大的項目未能通過,亦導致隨後的議程積壓,他說雖然工程延遲獲批,令政府開支少過預算,盈餘增加,但若項目對社會發展有好處,延誤造成的社會代價,就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