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牌照局就廉價航空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請,在中環的國際仲裁中心展開第三日研訊,決定是否向捷星香港發出牌照。反對申請的國泰等航公司和提出申請的捷星航空,先後作總結陳詞。
國泰航空一方指,從過往捷星香港營運的歷史,不論是購買飛機和任命行政總裁,都是由澳洲方面決定,公司的終極控制和管理都不在香港,不符合基本法中, 中央政府授權特區政府,對「以香港為主要營業地」航空公司簽發執照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