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宣布,在廣東省提供酒店、餐飲及導遊等服務的港澳地區服務提供者,下月一日起可享有國民待遇。同時,當局將可以在廣東獨資設立旅行社,試辦組織內地旅行團,前往港澳及台灣以外目的地的旅行社,限制在五家。

今次安排,是落實去年十二月簽署的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