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訟法庭應證監會的申請,頒令將中金再生(00773.HK)清盤,以維護公眾利益。這是證監會首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2條,取得法庭命令將香港上市的公司清盤。

證監會指,中金再生自上市的招股章程,已始透過全資離岸附屬的中環鋼鐵澳門為管道,營造虛假付運及帳目,並涉及在中美之間極之複雜的、棋跨兩大洲的循環現金流交易,令在零七至零九年期間,總收益及毛利分別被誇大八十億及十億元,數字被誇大了四至七成,並在零七至一二年期間,透過附屬公司年度營造利潤兼偽造文件。

聲明舉例指,中環鋼鐵澳門在2012年向其聲稱在美國和香港的主要供應商,支付四百多宗合共總值約廿四億美元的款項,並將大部份資轉轉交聲稱的客戶,最後透過多個銀行帳戶回流到中環鋼鐵澳門,整個過程都是透過在全球各地成立但由其監控的多個實體進行。

聲明指,中金再生前任管理層否認曾干犯不當行為,最近仍在反對證監會的申請,但在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下,前任管理層退出訴訟及不參與聆訊。法官夏利士考慮證監會提交的證據後頒發破產令。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指,今次的調查工作極具挑戰性,包括鍥而不捨地在公司訛稱貨櫃曾到達的全球多個地方,進行前所未有的追查行動,並感謝中、美、荷蘭及澳門監管機構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