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表示,有關金融機構有效處置機制的第二輪諮詢,將於下月二十日完成,預期在今年中會有第三次的諮詢,為期一個月,收集業界對跨境處置的意見,預計年底會將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

他今早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時指,本港有三十間銀行被定義為系統性銀行,其中二十九間都有在本港經營業務;而九間全球大型保險公司,有八間在本港有經營業務,跨境處置問題非常重要。他認為,需要繼續與外國監管機構協調,釐清本港應有的義務和權利,並要確保處置時,不能影響本港債權人權益。

他又指,現時正就徵收處置費資金展開諮詢,業界傾向在需要處置後才收取費用,以免事前收取會積累大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