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表示,預算案同意成立的未來基金,會以二千二百億元土地基金作首筆資金,之後每年會將政府盈餘的四分一至三分一,用作恒常注資。基金將會設定不低於十年的投資年期,交由金管局負責投資,其中一半投放在現時外匯基金,平均回報率超過一成的「長期增長組合」,另一半就用投資債券,股票等產品。小組建議定明只有當政府結餘,降至相當於政府開支的六個月,才能考慮動用未來基金,並要提交立法會批准。
小組主席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指,成立基金用以應付長遠開支需要,不會影響政府的「派糖」力度及其他公共開支。另一成員廖柏偉就指難以評估基金回報率,但相信會較保本性質投資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