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被控任職上市公司東方明珠副主席期間詐騙及洗黑錢的案件,高等法院八人陪審團經過兩日商討,裁定劉夢熊,兩項串謀詐騙罪名及一項洗黑錢罪名不成立。第二被告商人翼小紅兩項串謀詐騙罪名,三項洗黑錢罪名成立,第三被告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葉瑞娟,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及一項洗黑錢罪名成立。
控罪指,三人在東方明珠收購美國猶他州天然氣油田的項目中,作出多項虛假陳述,串謀詐騙導致聯交所允許公司發出收購公告與通函,以及令東方明珠批准該收購項目的協議,並批准分配及發行新股作付款用途。三人又被指處理近四億元及東方明珠四億五千多萬股份的犯罪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