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被控任職上市公司東方明珠副主席期間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的案件,高等法院八人陪審團經過兩日商討,裁定劉夢熊,兩項串謀詐騙罪名及一項洗黑錢罪名不成立。第二被告商人翼小紅兩項串謀詐騙罪名,三項洗黑錢罪名成立,第三被告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葉瑞娟,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及一項洗黑錢罪名成立。


劉夢熊獲當庭釋放,他離開法庭時表示,清者自清,裁決還他清白,感到高興,亦彰顯本港法治的核心價值。他又多謝律師團隊及家人的支持。控罪指,三人在東方明珠收購美國猶他州天然氣油田的項目中,作出多項虛假陳述,三人又被指處理近四億元及東方明珠四億五千多萬股份的犯罪得益。